訂房須知
- 訂房前請先詳閱住宿須知。
- 本民宿為免開統一發票的店家,如需住宿證明將會開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,請房客知悉。
- 請於早上09:30至晚上21:00來電 0912-217144 (連小姐)或加LINE、魚月民宿臉書訊息訂房,並說明住、退房日期及房型、人數,我們會盡快回覆。 lINE ID: @eqm8544q
- 民宿匯款銀行:台灣銀行帳號 , 銀行代號:004,帳號:024004413856,戶名:連訢月
或 台灣土地銀行帳號,銀行代號:005 帳號 : 040005191655,戶名:連訢月 - 經本民宿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日內(含訂房日當天),以匯款或轉帳方式支付房價30%作為訂金,逾期將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通知。
- 匯款人請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、LINE、FB訊息等方式告知本民宿以下資訊,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、房型,經確認款項入帳後,始完成訂房之程序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可全額退還訂金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7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5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4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3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2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-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,本民宿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。
- 連續假日訂房,房間訂金為房價50%
澎湖合法民宿登記證編號: 澎湖民宿410號